网站首页 法律论坛 信息发布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 律师团队 劳动争议 白领园地 企业专区 劳动保护 案例精选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劳动法律网 >> 劳动保护 >> 加班休假 >> 文章正文

  没有公告

站内搜索
◎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 阅读数[] | 2005-12-15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来源<goodlawyer法律论坛>

录入<劳动律师>

编辑<劳动律师>

 
 

作者【劳动律师】律师

查阅【劳动律师】简介

联系【劳动律师】律师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叶满天律师 ---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电话:021-62116500  62111009转8022     
MSN:hunyinlawyer@hotmail.com
网址:www.hunyinlawyer.com

………………………………………………………… http://www.laodonglaw.com

 
  • 上一个文章: 没有了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劳动法律网 版权所有 网站顾问:刘军厂 劳动律师 王焱 13564177152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近定西路) 邮编:200050 电话:021-62116500 62118099 62118919
    MSN:
    本网站为非赢利性机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