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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企业中的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如何安排?

           | 阅读数[] | 2005-12-28

 

破产企业中的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如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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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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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4]59号文件和省政府冀政[1995]65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破产企业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安排,依照《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和河北省《实施细则》(冀政[1986]14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发给本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的安排,依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41号令)和河北省的《实施细则》(省政府第55号令)办理,发给本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

刘军厂,公司律师,信诚(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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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公司法  合同法  外商独资  台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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