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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试点城市企业破产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
| 阅读数[] | 2005-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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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试点城市企业破产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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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oodlawyer法律论坛> |
录入<goodlawyer> |
编辑<goodlaw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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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动律师】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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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10号文件规定,非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破产,只能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实施,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所得,必须用于按比例清偿债务,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非国有企业的破产,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有关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律适用问题,按照《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法发[1997]2号)执行。
刘军厂,公司律师,信诚(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021-62110181 手机:13788908212 13916017140 MSN:lawyer@gongsifa.com lawyer@goodlawyer.cn www.gongsifa.com www.hetongfa.com 网络实名:公司法 合同法 外商独资 台商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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