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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你了解非全日制用工吗?一文看懂

2026-02-25 浏览次数:6次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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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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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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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

有关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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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png

延伸小知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

订立劳动合同吗?


640-4.png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

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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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在两个单位工作,

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吗?

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

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

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640-1.jpeg


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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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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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

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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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

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

深圳劳动律师网创办人

现执业于广东威泰律师事务所

担任劳动法业务部负责人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3年开始正式执业。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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