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劳动律师网!

登录 / 注册 消息(0)

深圳劳动律师网

www.laodonglaw.com

深圳地区专业劳动法律服务网站
免费在线解答各类劳动法律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深圳劳动律师网>文书模板 > 诉讼文书 > 正文

深圳劳动争议诉讼《民事起诉状》2025年官方最新模板

2025-06-25 浏览次数:7次 作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最新模板


民事起诉状

(劳动争议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 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 ”;您认为另有重要  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当事人信息

 

 

 原告

姓名:刘某某

性别:男口女

出生日期:1973年XX月XX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北京XX公司   职务:职员  联系电话:XXXXX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北京市门头沟区XX路XX号

经常居住地:同住所地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姓名:汪某某

单位: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XXXXX

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特别授权□

无口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 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话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XX路XX号

收件人:汪某某

电话:XXXXXX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方 式:短 信XXXXX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口

被告

名称:北京XX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市平谷区XX路XX号

注册地/登记地:北京市平谷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某某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口 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口

机关法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个人独资企业口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口参股口)民营

诉讼请求和依据

 1.是否主张工资支付

是口  否

明细:

2.是否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否□

明细:11个月第二倍工资共计33000元

3.是否主张加班费

是口  否

明细:

4.是否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是口  否

明细:

5.是否主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

是口  否

明细:

6.是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否□

明细:3000元

7.是否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是口  否

明细:

8.本表未列明的其他请求

9.诉讼费用承担

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0.是否已经申请诉前保全

是口

保全法院:

保全文书:

事实和理由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刘某某于2019年XX月XX日入职北京XX公司,从事清洁工作,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劳动合同期限1年,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年期满后,刘某某提出续签合同,但北京XX公司不同意。

 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情况

合同期满后,因北京XX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2020年XX月XX日,劳动关系终止。

4.工伤情况

5.劳动仲裁相关情况

刘某某2020年XX月XX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自2019年XX月XX日至2020年XX月XX日与北京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北京XX公司向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第二倍工资33000元;北京XX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000元。

北京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XX月XX日作出XXX号 裁决书,确认北京XX公司与刘某某在2019年XX月XX日至2020年XX月XX日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了刘某某其他仲裁请求。

6.其他相关情况

7.诉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44条、第46条、第47条、第82条

8.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附页

 

具状人(签字、盖章): 刘某某

日 期 :2021年 XX月XX日


免费下载:

民事起诉状(劳动争议纠纷).docx

劳动争议起诉状实例.docx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0次

评论共0条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您还未登录,无法发表评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劳动法咨询深圳劳动法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 详情

    标题

  • 电子邮箱

  • 内容

  • *无需注册即可提交问题,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解答!

首席律师更多律师

杨锦浩

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

深圳劳动律师网创办人

现执业于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担任劳动法事务部负责人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3年开始正式执业。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