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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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于2023年11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11-2025.11,约定工作岗位为外派几内亚,月工资为人民币23,00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按上述标准发放。 核心事实部分:*合同履行争议 自2024年1月起,因公司自身资金问题,长期未安排申请人外派到岗,致使本人一直无法以约定标准提供正常劳动。在此期间,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月薪23,000元,而仅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基本补贴,明显低于合同约定正常工资标准。 现2026年4月公司提出辞退,公司法务部仅赔偿11万薪金,请问走仲裁赢的几率高吗?